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公開信息
更新時間:2017-01-05 關注:4292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名稱 | 安陽中智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位置 | 安陽市高新區海河大道東段路北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聯系人 | 卜秀琴 |
項目名稱 | 安陽中智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項目負責人 | 杜雷 |
項目簡介 | 安陽中智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高新區海河大道東段路北,專注于外用膏貼的研發、生產、經營,設有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2名。 自用人單位正式生產以來至此次評價前,生產運行狀況良好,沒有發生過職業性急性中毒事故,各項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正常,用人單位現在生產能力為年產1400萬帖膏藥、216萬粒膠囊、2.5萬瓶搽劑。 | ||
現場調查人員 | 杜雷、謝曉亞 | 調查時間 | 2017.9.26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杜雷、李合青、滕翔、謝曉亞 | 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 2017.9.28-2017.9.30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陪同人員 | 卜秀琴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丙酮、汞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鉛煙和鉛塵、噪聲、高溫、工頻電場。 粉塵:本次檢測結果顯示,所檢各車間及各工種接觸粉塵8小時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及各工作場所粉塵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超限倍數計算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丙酮:本次檢測結果顯示,所檢各車間及各工種接觸丙酮8小時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及各工作場所丙酮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鉛煙和鉛塵:本次檢測結果顯示,所檢各車間及各工種接觸鉛塵/鉛煙8小時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及各工作場所鉛塵/鉛煙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超限倍數計算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汞及其化合物:本次檢測結果顯示,所檢各車間及各工種接觸汞及其化合物8小時時間加權平均濃度計算結果及各工作場所汞及其化合物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一氧化碳:本次測量及計算結果顯示鍋爐房司爐工接觸一氧化碳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計算結果及各工作場所的一氧化碳短時間接觸濃度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噪聲:本次測量結果顯示橡膠膏膏藥車間煉膠工、橡膠膏車間分切成型工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超過了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余各工種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定點噪聲檢測結果除橡膠膏膏藥車間煉膠機旁、橡膠膏車間2#切片機旁、7#切片機旁以外其余各工作地點的噪聲強度均未超過85dB。通過頻譜分析,煉膠機旁、2#切片機旁、7#切片機旁主要以中高頻噪聲為主,危害較大。 超標原因分析:噪聲超標主要來源于設備的運行產生。應為上述噪聲超標的崗位勞動者配發防噪聲耳塞,并監督其正確佩戴。 高溫:本次工作場所高溫WBGT測量結果顯示各工作地點WBGT指數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工頻電場:本次檢測的配電室配電柜旁工頻電場強度,結果顯示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 | ||
評價結論及建議 | 結論:根據《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的規定,安陽中智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屬于二、制造業—(十四)、醫藥制造業—4、中成藥生產,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建議:1 職業病防護設施 1)加強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巡檢工作,避免跑冒滴漏。 2)加強通風設備的維護檢查,確保正常運行。 2 職業衛生管理 1)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2)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規定,完善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 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指定專人負責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工作,定期監測車間空氣中的鉛煙、鉛塵及有毒物質濃度,并將監測結果整理歸檔保存并定期向職工公布。 3 個人防護用品 1)應為橡膠膏膏藥車間分切成型工、煉膠工等作業工人配發防噪聲耳塞。 2)加強個人防護佩戴的監督管理,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督促接觸噪聲、粉塵、毒物的作業工人佩戴防噪聲耳塞、防塵口罩、防毒面具,并同時做好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嚴禁不佩戴防護用品進行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4 職業健康監護 1)對擬錄用新員工和擬轉崗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確定有無相應崗位職業禁忌證,是否適宜從事該崗位作業。對準備脫離所從事職業病危害的工人,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確定其停止接觸時的健康狀況。 2)定期對勞動者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對于職業健康體檢異常人員,應及時按照體檢機構建議進行復查,對不適合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安排調崗。 3)如果職業健康監護中出現新發生職業病或者兩例以上疑似職業病時,及時向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 警示標識設置 建議用人單位進一步完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設置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不涉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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