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公開信息
更新時間:2017-01-05 關注:3761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名稱 | 內黃新利萊工藝制品有限公司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位置 | 內黃縣產業集聚區陶瓷園區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聯系人 | 劉俊 |
項目名稱 | 內黃新利萊工藝制品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項目負責人 | 杜雷 |
項目簡介 | 內黃新利萊工藝制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經內黃縣六村鄉政府招商入住內黃縣產業集聚區陶瓷園區,于2014年11月正式建成投入生產。公司法定代表人方鋒,職工總人數50余人。內黃新利萊工藝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花片、腰線的現代化陶瓷企業。項目以半成品瓷磚為主要原料,以釉料、油墨等為輔料,已建成一條施釉、烘干、噴墨和燒制生產線,其中燒制工藝采用輥道窯,爐窯以天然氣為燃料。項目已建成生產車間一棟,車間內分為原料暫存區,施釉、噴墨等加工生產線,產品包裝暫存區?,F有工程建設規模為年產花片和腰線產品200萬件。 | ||
現場調查人員 | 杜雷、滕翔、李合青 | 調查時間 | 2017.5.17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滕翔、李合青、申超 | 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 2017.5.18-2017.5.20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陪同人員 | 劉俊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粉塵、一氧化碳、噪聲、高溫、工頻電場。 粉塵:本次選取有代表性的以上工種進行個體總粉塵濃度檢測,檢測結果表明以上工種接觸總粉塵8h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檢測結果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本次對有代表性的以上工作地點進行總粉塵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檢測,檢測結果表明以上工作地點總粉塵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檢測結果的超限倍數計算值符合要求。 一氧化碳:本次選擇有代表性的以上工種接觸一氧化碳8h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計算結果及以上工作地點一氧化碳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噪聲:本次選取有代表性的以上工種進行個體噪聲檢測,結果表明以上工種接觸噪聲8h等效連續A聲級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職業接觸限值要求。本次共對有代表性的以上工作地點進行定點噪聲檢測,結果表明以上工作地點噪聲等效連續A聲級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高溫:本次共對有代表性的以上工作地點進行定點高溫檢測,結果表明以上工作地點的WBGT指數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接觸限值要求。(非高溫季節,檢測結果僅供參考)。 工頻電場:本次檢測結果表明以上工作場所工頻電場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及建議 | 結論:用人單位生產陶瓷制品,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內黃新利萊工藝制品有限公司屬于“制造業”中的“非金屬礦物制品業”中的“陶瓷制品制造類”,“職業病危害嚴重”。根據生產工藝流程及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確定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高溫、一氧化碳、工頻電場。 建議:1.建議用人單位窯爐車間設置避風的天窗,天窗和側窗便于開關和清掃; 2.建議用人單位及時清掃作業場所的積塵,保持作業場所濕度,降低空氣中的總粉塵濃度;采用密閉罩使破碎機隔離密閉; 3.建議用人單位原料車間球磨機需人工加料時,減少揚塵量,減少工人在加料平臺上停留時間; 4.建議用人單位及時清理壓制車間地面、設備上面的積塵,宜采用濕式清掃或負壓吸塵的方式,減少清掃時揚塵的產生; 5.建議用人單位定期清理除塵器積塵,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查,防止粉塵跑、冒現象的發生; 6.建議用人單位為受限空間作業人員配發相應的防護用品,制定受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組織培訓準入者、監護者和作業負責人; 7.加強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工人按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及時為工人更換失效、損壞的防護用品; 8.建議用人單位完善缺少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和告知卡; 9.建議用人單位在進行工程外包時,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給具有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并在外包合同中注明外包工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應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以及用人單位與外包單位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等。并要求外包單位采取措施達到這些防護條件。如外包單位沒有條件或不愿采取措施達到上述防護條件,不能將具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外包; 10.組織工人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定期組織工人參加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體檢發現的異常人員應按照要求及時組織復查,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勞動者離崗前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職業健康檢查人數應包括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體檢內容和周期參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不涉及 | ||
-
上一篇: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公開信息
-
下一篇: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公開信息
-
手機站
-
微信公眾號